领导致辞
  1985年1月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军队转到地方。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是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作为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等工作。
  随着各种无线电新业务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沟通不断超越时空极限,人们生活越来越绚丽多彩;与此同时,电磁环境日益复杂,无线电干扰事件时有发生。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做好无线电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无线电监测和频谱管理职责,不断加强技术设施建设,提高监测、检测和电磁兼容分析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大对有害电波干扰的查处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了无线电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前瞻未来,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秉承严谨务实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当好电波卫士,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线电事业是一项全民性的事业。我们愿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同进,共创无线电事业新的辉煌!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贯彻无线电频谱有偿使用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和收缴无线电管理费。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工作,处理无线电干扰及违规章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
七、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八、负责市无线电监测网、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及全市无线电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信息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发文的审核、送签、打印、分发和来文的登记、拟办、传阅、催办、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财务、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频率管理科做好全市无线电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五、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
(2)、负责会议、招待管理工作。
(3)、负责考勤、奖惩管理工作。
(4)、负责报刊征订、分发,办公用品及物质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文体和公益性活动及安全保卫、卫生、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协助领导协调处内外工作。
七、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频率管理科(挂稽查科牌子)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拟制全市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协调、审批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的审批、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1)、组织无线电台站年检验证工作,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费的核定收缴工作。
(2)、受理设台申请,负责组织新建台(站)验收工作。
(3)、负责无线电台(站)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电台执照核发及台(站)统计工作。
(5)、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及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稽查工作。
五、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六、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站工作职责
一、监测工作
(1)、负责全市无线电波的常规监测、指令性监测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监测值班干扰;确定非法设台的频率、位置、性质等技术参数,提出处理意见并为查处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承办新设台(站)的技术论证、站址、检测和工程验收的技术工作,并提出技术报告(意见)。
二、检测工作
(1)、承办电磁环境检测,非无线电设备电磁辐射测试。
(2)、负责全市无线电设备的检测工作。
(3)、承办新设台(站)的技术论证、站址、检测和工程验收的技术工作,并提出技术报告(意见)。
(4)、完成其他指令性检测工作
三、负责设备、仪表管理,机房、铁塔、监测车等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建设及网络管理。
四、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五、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中心(挂市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牌子)工和职责
一、负责无线电技术服务、经营创收工和和探索拓展经营新业务。
二、负责无线电技术研制开发工作,承办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三、受委托承担无线电技术检测工作。
四、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五、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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