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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致辞 |
1985年1月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军队转到地方。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 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是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作为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等工作。
随着各种无线电新业务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沟通不断超越时空极限,人们生活越来越绚丽多彩;与此同时,电磁环境日益复杂,无线电干扰事件时有发生。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做好无线电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无线电监测和频谱管理职责,不断加强技术设施建设,提高监测、检测和电磁兼容分析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大对有害电波干扰的查处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了无线电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前瞻未来,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秉承严谨务实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当好电波卫士,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线电事业是一项全民性的事业。我们愿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同进,共创无线电事业新的辉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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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贯彻无线电频谱有偿使用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和收缴无线电管理费。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工作,处理无线电干扰及违规章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
七、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八、负责市无线电监测网、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及全市无线电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综合科工作职责 |
一、负责信息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发文的审核、送签、打印、分发和来文的登记、拟办、传阅、催办、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财务、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频率管理科做好全市无线电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五、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
(2)、负责会议、招待管理工作。
(3)、负责考勤、奖惩管理工作。
(4)、负责报刊征订、分发,办公用品及物质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文体和公益性活动及安全保卫、卫生、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协助领导协调处内外工作。
七、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频率管理科(挂稽查科牌子)工作职责 |
一、贯彻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拟制全市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协调、审批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的审批、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1)、组织无线电台站年检验证工作,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费的核定收缴工作。
(2)、受理设台申请,负责组织新建台(站)验收工作。
(3)、负责无线电台(站)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电台执照核发及台(站)统计工作。
(5)、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及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稽查工作。
五、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六、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监测站工作职责 |
一、监测工作
(1)、负责全市无线电波的常规监测、指令性监测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监测值班干扰;确定非法设台的频率、位置、性质等技术参数,提出处理意见并为查处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承办新设台(站)的技术论证、站址、检测和工程验收的技术工作,并提出技术报告(意见)。
二、检测工作
(1)、承办电磁环境检测,非无线电设备电磁辐射测试。
(2)、负责全市无线电设备的检测工作。
(3)、承办新设台(站)的技术论证、站址、检测和工程验收的技术工作,并提出技术报告(意见)。
(4)、完成其他指令性检测工作
三、负责设备、仪表管理,机房、铁塔、监测车等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建设及网络管理。
四、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五、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服务中心(挂市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牌子)工和职责 |
一、负责无线电技术服务、经营创收工和和探索拓展经营新业务。
二、负责无线电技术研制开发工作,承办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三、受委托承担无线电技术检测工作。
四、负责科室内部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
五、承办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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